本报北京5月28日电(王比学 张力文)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提出,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稳步开展刑事强制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工作,加强派出派驻监所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
据介绍,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检察机关从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进一步发展到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去年底,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曹建明要求从三方面加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二是加强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