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新疆:征求律师意见共谋良性互动
时间:2015-05-18  作者:吕立峰 何海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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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吕立峰 何海燕)“基层院有些案子,我们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建议办案检察官可以不起诉,他也知道这个案子可以不起诉,但他说上面有考核指标要求还是要起诉。”“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做了纠正,我们历来强调办案数量要服从办案质量,正因此,现在我们的考评指标已经由原来的100多项精简到20来项。”徐淳律师的话音刚落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就给出了答复。

  5月12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建议座谈会,将16名律师代表请到检察院,悉心听取律师界对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参加会议的律师代表结合自身体验,从不同角度集中反映了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申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在认真听取律师们的发言后,尼相·依不拉音说,对各位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治区检察院将认真梳理、充分吸纳,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尼相·依不拉音强调,进一步形成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需要双方在诉讼活动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相互尊重对方权利,各自规范自身行为,以共同维护法治尊严、维护人民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对一些法律规定还不明确的问题,还应本着务实、合作的精神,共同查明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正,共同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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