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1个督导组督察规范司法行为
时间:2015-04-28  作者:陶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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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陶强)日前,天津市检察院成立11个规范司法行为督导组,由市院领导带队分赴该市各级检察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基层干警座谈等多种方式,重点督察各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组建和动员部署及学习教育情况,是否认真梳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及整治情况。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天津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院努力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全面梳理自身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察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单位推动专项工作不够积极,干警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组织学习培训不够系统,学习方式方法单一,学习内容简单凌乱;一些单位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编发刊物、新闻报道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向市院报送专项信息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高。

  对此,该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明确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标准、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各单位、各部门、各条线的突出问题,必须予以正视,逐项加以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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