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按员额制选任807名检察官
时间:2015-04-20  作者:李轩甫 林玥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林玥)4月16日,海南省检察院经层层遴选,完成过渡期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检察官员额选任工作,807名人员纳入检察官员额管理名单。

  海南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该省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选任工作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和每一名检察干警的高度重视。能否做好过渡期检察官的选任,直接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该省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从过渡期选任方式的确定、考试的形式和内容,到考核方案的确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反复研究、论证,集思广益,力求做到既体现中央改革要求,又符合海南检察实际;既要确保办案经验丰富、长期兢兢业业、成绩突出的老同志留在检察官岗位,又使得一批年轻办案骨干通过改革脱颖而出,检察官选任做到突出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特点,确保队伍稳定,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海南省检察机关现有1510名检察官(包括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其中1137名通过了资格审查,有975名检察人员参加笔试。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检察官选任通过考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考核成绩占60%。省、分、市院助理检察员进入员额还需经过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最终确定进入员额的重要依据。省、分、市院助理检察员按照应选人员1:1.2的比例确定。依照有关规定,海南省检察机关产生首批纳入检察官员额管理人员807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