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请律师做规范司法监督员
时间:2015-04-09  作者:岳红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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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检察官和律师在法庭上是‘对手’,各负其责,而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又体现出互补性,因此,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多听听‘对手’的意见和建议,无疑更有利于改进检察工作。”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日前对记者说。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西安市检察院邀请该市律协、司法局召开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座谈会,专门征求律师对检察机关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工作的意见建议。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未央区检察院、蓝田县检察院等区县检察院也举行了检察官与律师交流活动。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西安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5项措施,建立了律师无罪辩护意见、重要定性分歧意见听取、审评、答复制度,为充分保障律师的参与权、知情权提供更好的保障。

  “‘对手’是镜子,可以防错纠错。律师天天和检察院打交道,对法律监督这台机器的运行情况感受直接、具体,我每次跟律师交流后都会收获很多。”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亚军谈了他对检律关系的认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启动,该院就在案管大厅醒目位置挂出了“规范检察官司法行为征求律师意见箱”。“这个箱子我们打算长期挂下去,作为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一个有效途径。”李亚军说。

  此外,西安市检察院还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检信访工作站,推出了检察官和律师共同接待当事人工作机制。西安市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岳娟告诉记者:“这项工作实行以来,律师对我们的接访流程、解答方式都提出过不少好的建议,更重要的是我们请来了一个常年站到身边监督我们规范司法的监督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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