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突出重点严查“小官大贪”
时间:2015-03-23  作者:李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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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维)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切实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5年,青海省各级检察院将在保持反腐败工作高压态势和规模效应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调整办案结构,坚决排除各种干扰阻力,集中力量查办在群众中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

  据悉,2014年11月25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该省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要求,该省检察机关要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持续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紧紧抓住行贿犯罪易发多发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深入查办行贿次数多、涉案人数多、涉案数额大并从中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及行贿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有效切断贿赂犯罪因果链,有力推进整体办案工作。依据《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要求,适时组织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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