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项监督有“个性” 保障民生显成效
时间:2015-02-27  作者:张仁平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2015年的春节,在闽西北山区建宁县西门菜市场,选购豆芽的家庭主妇不必再担心豆芽有毒了。早在1个多月前,建宁县居民从新闻中获悉,该县检察院对生产销售毒豆芽的涉罪人员陈某提起公诉,并发出检察建议,让有毒有害食品远离餐桌,进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生产流通经营环节监管,取缔黑作坊。该县县委书记林守钦对此批示说,服务保障民生,提升群众安全感,检察院措施有力。

  不止建宁,2014年,福建省各地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实行挂牌督办,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19人,起诉412人,查办销售病死猪肉、地沟油等案件背后监管部门渎职失职犯罪案件2件5人。此外,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查办补贴资金管理、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及打击虚假诉讼也在专项监督之列,以维护民生民利和司法公信。

  据介绍,以专项为载体,监督更有力,更到位,效果更明显,是福建省检察院贯彻最高检部署,把工作放在大局下思考、谋划和推进的一个亮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福建省检察机关监督纠正收押执行“三类罪犯”85人,还带出自己的“个性”监督:专项清理判处实刑后未收押服刑罪犯,将186名“休假式”服刑人员收归监狱。这一小专项受到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的关注和肯定。

  今年春节前夕,在离建宁300多公里远的福州,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向该省9个设区市院和86个基层院检察长部署了一项与百姓健康休戚相关的工作: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