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责任追究到位
时间:2015-01-05  作者:韩兵 白金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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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白金龙)2014年,黑龙江省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察、联合督察和交叉督察等方式,取得较好成效。

  黑龙江省检察院把确保检令畅通作为检务督察的全局命题,在重点工作督察上,制定《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督察台账,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督察,对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执行纪律禁令、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逐项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盯住问题不放,直至问题解决。

  确保公正司法是该省检察院检务督察的重中之重。该省检察院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易发问题的关键环节开展督察,严查“立案环节”“撤案环节”“扣押、冻结款物环节”“同步录音录像环节”“办案区管理环节”,对2013年以来自侦、刑检部门办理的案件卷宗及技术部门同步录音录像协作卷宗进行复查,共查阅案件卷宗460余册,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等7个方面的80余个问题,均进行了实名通报并限期整改。

  此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在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上不偏袒、不手软、不变通。督察中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无论问题大小,一律实名通报;检察长、督察部门的负责人带头坚持原则,排除干扰,态度坚决,追责到位;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全年工作评价机制紧密挂钩,形成强力约束机制。截至目前,共发现该省各级检察院存在的问题230余个(次),下发督察通报9期。

  (原标题:问题实名通报 责任追究到位 黑龙江: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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