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组织部分特约检察员赴浙江调研
时间:2014-11-27  作者:范跃红 阮家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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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组织部分特约检察员赴浙江调研

公益诉讼制度等改革受关注 

  本报杭州11月26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阮家骅)11月21日至26日,最高检组织部分特约检察员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围绕深化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

  9名来自民革、民建、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等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的特约检察员走访了浙江省检察院及绍兴、舟山、宁波等地检察院,通过召开干警座谈会、实地参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等方式开展调研,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

  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包括督促起诉在内的公益诉讼等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督促起诉4188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23亿余元。特约检察员们对此给予了积极评价。九三学社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谢俊奇说,自己在从事国土管理工作中遇见过不少侵占国家利益、损害个人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行政和民事方面的公益诉讼”,彻底消除这些乱象。

  浙江是最早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的省份。农工党中央委员、北京市政协常委王茁等特约检察员表示,应在法律框架下更加规范地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要注重选择品行良好的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

  民建中央秘书长、全国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张皎建议浙江检察机关在案多人少的现实条件下,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专业化水平,提高办案能力。

  特约检察员们还充分肯定了浙江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的一系列举措和效果,认为检察机关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司法透明化要求,积极构建“阳光检察”体系,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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