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专项检察减假保案件
时间:2014-08-18  作者:谭玉君 韩兵 赵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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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谭玉君 韩兵 通讯员赵爽)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3月底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已建议并纠正减刑提请不当15件、减刑裁定不当3件,发现保外就医情形消失建议收监执行37人。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黑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察活动,并下派8个执法检查组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同时,协调省司法厅、公安厅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由刑罚执行机关组织重新体检,检察机关临场监督。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在调查一起举报案件时,发现一名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存在问题。原来,该服刑人员在监区改造时,曾与同监罪犯打架,但监区在当月仍决定给予其有效奖励分5分。按照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下发的《罪犯计分考核规定》中“打架、欺辱、勒索他犯,情节轻微的扣3-6分”的规定,检察机关向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狱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立即予以纠正。该院还发现某服刑人员在2013年底提请减刑期间,有私藏现金3000元的严重违规行为,不再具有减刑资格,及时建议监狱向法院申请撤销减刑建议。截至目前,该院共纠正此类违规问题6件。 

  目前,该省各级检察院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各类违法犯罪问题,黑龙江省检察院在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了受理此类案件线索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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