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向全市招募“莎姐”青年志愿者
时间:2014-07-18  作者:沈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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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沈义)“你想在业余时间帮助那些误入歧途、又想改过自新的青少年吗?从7月17日开始,你可以报名成为‘莎姐’志愿者。”7月16日,重庆市检察院和共青团重庆市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组建“莎姐”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召集志愿者,并组建“莎姐”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

  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冉劲告诉记者,“莎姐”是重庆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检察官的代称,“莎姐”青年志愿者队伍则由“莎姐”检察官和其他“莎姐”志愿者组成。成为青年志愿者的条件是,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具有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如果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犯罪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法律等专业知识,或者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冉劲介绍说,“莎姐”志愿者主要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帮教矫正、观护基地建设等活动;以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自护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深入贫困山区支教、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等活动;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开展为贫困未成年人捐资助学、爱心义卖、结对帮扶等活动。

  “目前我市‘莎姐’检察官有159人,其中青年干警146人。”重庆市检察院“莎姐”检察官方维说,“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此次招募‘莎姐’青年志愿者,就是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这项工作的社会化。”

  (原标题:重庆向全市招募“莎姐”志愿者)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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