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面推进案件办理检务公开等电子工程建设
时间:2014-07-15  作者:蒋皓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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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全面推进案件办理检务公开等电子检务工程建设

公开办案信息斩断诉讼掮客黑手

  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击犯罪、实施法律监督。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全程实时网上监督,既消除了案件体外循环弊病,也解决了执法随意性问题。四级检察院积极建设门户网站群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而在诸多检务公开改革任务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全国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

  坐在基层检察室,老百姓就能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面对面”交谈;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工程项目招标者就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在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技术面前,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深度建设、深度运用”理念,将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广泛充分地运用到打击犯罪、法律监督中,检察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

  重点服务职务犯罪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近日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强调,要紧紧围绕业务需求,加强基础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和数据库等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建设,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侦查预防信息化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据最高检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检早在2000年就提出“科技强检”战略;2005年,最高检启动电子检务工程申请立项;2012年纳入“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标志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成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建议书》,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

  记者了解到,与其他“金字工程”(如公安机关金盾工程)一样,电子检务工程就是检察机关的电子政务工程,包括基础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和数据库、远程办案指挥室和远程提讯监控室、互联网门户网站等。

  该负责人介绍说,实施重点是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基于检察涉密网开展检察业务、办公、队伍、检务保障应用和政法信息共享应用;以服务职务犯罪侦查为重点,基于检察非涉密网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信息综合查询分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应用;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采集的数据为基础,基于互联网开展检务公开、网上信访应用。

  随着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投入使用,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已取得不错开局。

  实时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6月27日下午,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吴军正在处理一起刚刚接收的受贿案件。从系统中提取案件信息和文书、将案件受理信息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他把案件分流到了侦查监督部门。

  “这里是案件进出检察院的入口和出口,也算是所有案件的调度中心。”吴军介绍,案子要走出检察院,也须经过审核。一进一出把住关,是为让案件办理更规范。

  最高检信息检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固化下来,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的全程实时网上监督,既消除了案件体外循环的弊病,也解决了执法随意性的问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成波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通过数据平台的快速流转,又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该负责人表示,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中要坚持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和基础,不断完善、升级及拓展应用范围,带动检察业务、办公、队伍、检务保障、政法信息共享和检务公开等工作全面开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打击与预防违法犯罪能力、防范化解不稳定风险等检察工作能力。

  推进公开保证公正廉洁

  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推进检务公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部署的一项改革措施,对于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提出,这项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完成。

  在推进检务公开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以最高检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群和“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的建设。

  5月21日、22日,江苏检察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接连发布重大信息,引发各大网站转载跟进,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着公开平台建设力度的增大,官网、微博、微信等传递检察好声音、释放法律监督正能量作用凸显。”该负责人介绍说,今年4月15日,最高检“两微一端”正式全线开通,根据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和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检察院要在今年年底以前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统一的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新平台即将呈现。

  而在诸多检务公开改革任务中,全国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建设毫无疑问最引人关注。

  以往,案件办理情况不公开,催生很多“信息黄牛”和“诉讼掮客”,这甚至成为一些人的生财利器。该负责人表示,平台建立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以向办案检察机关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进程、强制措施、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而检察环节的终结性法律文书也将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由单纯公开向服务群众转变,群众、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与检察机关“面对面”交流和“键对键”沟通;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司法文书晒到网上,倒逼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办案;由检察职能公开向检察权运行公开转变,切实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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