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四川:让群众“围观”执法办案
时间:2014-07-07  作者:李钰之 王丽 刘德华 何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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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务直通车”到乡镇

  近日,记者来到四川省苍溪县永宁镇一间绿荫环抱的农舍里,村民何大姐正在做午饭。伴随着锅铲翻飞的碰撞声,屋外树杈上挂的“村村通”大喇叭开始了这一天的第二次播音,这个时段播放的是“检察之声”,内容是如何向检察机关举报犯罪,播音员使用的是当地方言。 

  这是巴山蜀水的一处寻常景象,也是四川省检务公开试点工作的一个小片段。 

  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 

  苍溪县隶属川北山区的广元市,该市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的80%。两年前,当广元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树壮在乡镇调研时,发现仍有近半数群众不知检察院为何物。 

  这种情况让检察干警感到意外,也迫使他们开始思考:如何才能让每一名群众了解检察工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包括山区在内的每一个角落呢?2013年,在四川省推进深化检务公开试点工作中,广元市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之一。借此机遇,该院将拓展检务公开覆盖范围作为着力点,借助各种手段将检察知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在农村的“村村通”广播上设立“检察之声”广播时段即是其中之一。 

  “针对不同受众,我们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张树壮向记者介绍,该市检察机关在城市社区、学校、酒店放置阳光检务触摸屏,方便市民、旅客了解检察职能和典型案例、查询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办理进度;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将“阳光检务直通车”开进广大农村,检察官走进田间地头,道一声老乡,拉一段家常,解决他们的法律难题。

  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核心来推进 

  今年2月13日,四川省检察院官网发布了网站改版后的第一条案件信息: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一夜之间,这条消息就被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该院网站浏览量陡然提升,这让网站管理人员感到既兴奋又惴惴不安。 

  对于这种情况,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是这样认为的:“案件信息是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应该是检务公开的重点之一。我省的检务公开试点工作应将案件信息的公开作为中心工作来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探索扩大公开案件内容范围,同时注意避免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 

  现在,无论是打开成都市、广元市、眉山市等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的门户网站,还是走进这些检察院的检务接待大厅点击检务信息触摸屏,都能发现“案件信息”栏目被放在最显著的位置。这些信息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审查起诉案件、审查逮捕案件、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的办理进度,另一种是起诉书及不捕、不诉、不立案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 

  检务公开倒逼办案质量提高 

  6月28日,记者在采访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群时,他被一个申诉电话“拖”住了足足半小时。

  李群向记者坦言,自从包括他在内的检察干警的手机号码向社会公布后,接到的群众电话多了十几倍。“这只是检务公开后带来的一个小小的变化,更多的变化还体现在干警的执法能力水平的提高上,体现在案件的公开公正办理上。”李群说。 

  反贪干警老赵过去经常被替“犯事的人”说情的亲朋好友搞得焦头烂额。如今好了,再有人来说情,老赵就会说:“网上都挂着呢,谁敢玩猫腻。”来人一般都会哑口无言,悻悻而归。“身为检察官,谁不想办铁案?我们从心眼里支持检务公开,这样腰杆也能更直。”老赵告诉记者。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认为:“检务公开实际上是检察机关给自己编笼子,是一种倒逼。因为‘司法产品’的质量难以实现标准化,但检务公开就是将‘司法产品’交给社会审查和验收,有利于‘司法产品’的优化提升。” 

  朱晚林对“编笼子”这样解释:“我们常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笼子就是公权力的边界。公权力不仅不能超出这个边界,还要置于群众的眼前,经得起围观。”

  (原标题:“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专题报道之四 四川:让群众“围观”执法办案)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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