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适应新形势推进监所检察工作
时间:2014-06-25  作者:徐盈雁 孙峰松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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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春6月24日电(记者徐盈雁 孙峰松)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新增业务培训班今天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会议听取各地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三个月来的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对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新增监所检察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交流和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监所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明确努力方向,找准着力点,推进今年监所检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李如林就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深入开展提出具体要求。目前专项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正在扎实开展,要始终注意围绕专项活动的重点阶段、重点任务、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突出抓好全面摸清底数、监督纠正违法、查处职务犯罪、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始终把检察重点放在“三类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上,特别是一些罪犯原任职务级别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深入分析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容易发生违法问题的环节,深入查找问题,依法监督纠正。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问题和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提钱出狱”、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等问题。把监督纠正监管违法与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办案增强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李如林对进一步抓好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深入实施提出四点要求。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继续抓好监所检察传统业务,积极探索、规范和加强新增业务。充分发挥保障人权的职能作用。继续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和规定。进一步提高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会上致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在会上作专项活动情况汇报。25日至28日,全体参会人员将参加新增监所检察业务专题培训。

  (原标题:李如林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座谈会暨新增业务培训班上强调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监所检察工作)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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