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集中督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施中的问题
时间:2014-06-16  作者:欧阳晶 钟和燕 段秀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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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钟和燕 段秀剑)江西省检察院近日下发督查通报,对该省检察机关在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存在的问题,逐院点名,要求对照整改。

  3月27日至5月5日,江西省检察院组织检查组,对该省12个市分院及基层院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部署运用、使用系统执法办案、后台运维及安全保密中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两级院的流程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员和业务部门办案人员进行授课讲解、现场答疑和操作指导,解答、解决各类疑难问题850余个。

  检查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部署应用不均衡、操作不规范等成为系统部署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江西省检察院在对这些问题点名通报的同时,从强化系统使用管理、严格使用纪律、强化安全运行等10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

  该院要求,所有案件一律要在系统内受理、分流、办理、移送,法律文书要在系统内制作、审批、用印、打印。对因系统故障在系统外先行流转的案件,要在故障消除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网上流转相关操作,严禁案件“体外循环”,产生案件“虚数”。

  (原标题:严禁案件“体外循环” 江西集中督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施中的问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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