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
时间:2014-05-29  作者:沈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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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沈义)重庆市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该市检察机关推行人民监督员接待日、人民监督告知及人民监督员监督信息通报三项工作制度,以此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

  通知要求该市各级检察院坚持每月固定一天在控申接待大厅的人民监督员专属接待窗口,由人民监督员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监督线索。同时规范设置人民监督员制度公告栏,向来访群众宣传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及启动监督的程序等,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

  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告知制度,该院规定各级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要采取发放“人民监督告知卡”等形式,同步做好人民监督告知工作,主动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告知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及申请监督的途径等事项。

  该院推行的人民监督员监督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级院应主动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属于其监督范围内的控告申诉。

  (原标题:重庆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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