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评出23件全国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上榜案件均为侦查机关采纳监督纠正意见,及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3日

  2015年9月启动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评选活动结果已于日前揭晓,“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刑讯逼供监督案件”等23件案件最终上榜。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强化正确的执法理念,按照突出重点、有节制、讲方式、重成效的监督原则,健全监督机制,突出重点,聚焦严重侦查违法问题,加强了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侦查行为和适用强制性侦查措施严重违法的监督,监督活动更加规范,监督品质明显提升,涌现出了一批高质量的侦查活动监督案件。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合计88811件次,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3年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7684件次,2014年30452件次,2015年20675件次,逐年分别大幅下降19.2%和32.1%,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促进侦查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开展,2015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决定组织开展“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评选活动。据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介绍,此次评选活动参评案件范围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侦查机关侦查取证行为、适用强制措施等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并收到良好监督效果的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共收到各省级院侦查监督部门推荐的参评案件97件。这些参评案件既有对单一案件、单一违法情形的监督,也有对共同犯罪案件、同一案件中多个违法情形的监督,还包括对一个时期共性问题的监督。经过最高检侦查监督厅严格初评,卞建林、陈卫东、曲新久等著名法学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终评,今年5月评选出23件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这23件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监督情形:非法证据排除11件;监督超期羁押3件;监督非法取证2件;监督侦查机关怠于侦查2件;监督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件(其中监督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监督不当变更强制措施1件;监督违法没收保证金1件;监督侵害未成年诉讼参与人权利1件。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23件案件之所以成为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就在于体现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精神,广大侦查监督人员通过各种方法及时发现监督线索,认真、细致进行调查核实,坚决依法予以纠正。从监督效果上看,侦查机关均采纳监督纠正意见,及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督得到了解决;通过个案监督推动建章立制,规范了执法行为;一些案件避免了冤假错案和错捕的发生等等。这些监督案件既确保了侦查权依法公正行使,又切实保障了人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如在王玉雷案件中,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第一关,全面客观审查判断证据,通过认真仔细阅卷和提讯犯罪嫌疑人,发现案件中的重大疑点,察微析疑,坚决排除刑讯逼供获取的非法证据后,在其他证据无法认定王玉雷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依法对王玉雷不批准逮捕,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成功将真凶抓获归案,切实保证了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又如在一起超期羁押监督案件中,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通过规范化、精细化审查案件,发现侦查机关异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刑事拘留,导致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一天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保障人权,对只超期羁押一天的侵犯嫌疑人权利的违法行为仍然坚决予以监督纠正,并最终促使当地侦查机关纠正错误执法观念,最为重要的是加强立规建制,对异地拘留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避免异地拘留超期的“不经意”违法的重复发生。

  侦查监督不仅是对公安、安全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也包括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复强调,检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这次评选的优秀案件中,就有对自侦案件强化监督的典范。在一起检察机关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案件中,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发现该案在初查和立案侦查阶段均无证据证实属于重大贿赂,存在违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问题,经调查核实,并且综合运用口头纠正、书面纠正以及约谈、通报等方式坚决予以纠正,使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清醒认识到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了整改,规范了相关工作机制,未再出现类似违法侦查情形。

  目前,最高检已就此次评选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向全国检察机关进行了通报,并向公安部进行了专门通报,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侦查机关规范执法办案,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共同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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