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携手努力形成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
时间:2017-08-25  作者:简闻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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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在巴西举行,曹建明作主旨发言时表示

携手努力形成打击网络犯罪合力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网络空间

  当地时间8月24日,2017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开幕。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简闻之摄

  本报巴西利亚8月24日电(简闻之)2017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当地时间8月24日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开幕。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他表示,打击网络犯罪、保障信息安全、促进网络有序发展,是世界各国必须共同面对的难题,也是金砖各国检察机关必须共同肩负的任务。金砖国家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扬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充分利用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的平台,紧密合作、互相支持,携手努力形成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曹建明说,自2015年“索契会议”以来,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共同研讨执法司法合作重大问题,已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机制。中方愿与金砖各国检察机关一道,继续发扬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加强对话交流,分享合作成果,深化金砖伙伴关系,开辟更加光明未来。

  曹建明指出,本次会议共同研讨打击网络犯罪,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前,人类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正迅速融入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刻影响世界发展前景。网络信息技术在创造人类生活新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大量的风险或安全问题,带来复杂的社会管理和法律问题。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犯罪的行为日益突出,网络犯罪对人类社会秩序产生巨大冲击,给各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严峻挑战。

  曹建明说,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坚持用法治推动网络治理,于2015年、2016年先后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不断严密刑事法网,加强法律实施,依法及时惩治网络犯罪。中国政府十分注重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与部分国家和地区建立案件线索直接通报机制,开展打击网络犯罪高级别对话,推动情报信息交流共享、人员培训合作,形成惩治网络犯罪合力。

  曹建明指出,中国检察机关作为中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打击网络犯罪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部门共同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及时应对惩治网络犯罪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依法惩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洗钱、网络色情等犯罪,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坚决惩治暴力恐怖势力在网上勾结串联、谋划暴力恐怖活动等犯罪,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结合司法办案,深入研究网络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时提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为维护网络秩序和安全、净化网络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曹建明强调,由于网络的特殊性,使得网络犯罪存在主体身份识别困难、电子证据等侦查取证难、打击成本高、管辖权冲突等问题。特别是互联网“不受时空限制”,网络跨国境犯罪更为突出。打击网络犯罪、保障信息安全、促进网络有序发展,是世界各国必须共同面对的难题,也是金砖各国检察机关必须共同肩负的重要任务。金砖国家检察机关要加强比较法研究,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完善本国打击网络犯罪立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挤压网络犯罪滋生蔓延的空间。要及时共享信息,在抓捕、引渡、遣返犯罪嫌疑人和调取、移交证据方面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式,及时追回赃款赃物并返还,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在金砖国家之间形成打击网络犯罪的合力。要在有关条约框架内,基于互惠原则,建立健全解决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冲突的长效机制,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涉及双边或多边的个案,要加强协商沟通,提高协作办案效率。要建立健全情报共享和交流培训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

  中国驻巴西大使李金章、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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