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黑龙江检察工作
时间:2017-08-21  作者:韩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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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黑龙江检察工作

致力司改攻坚 接受代表检阅 

  本报讯(记者韩兵)松花江欢唱,黑土地留情。8月14日至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12位四川、西藏团全国人大代表,来到我国“最早迎接太阳”的黑龙江省,对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为期四天的专题视察。

  14日上午,代表们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听取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介绍,全面了解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和成果。

  围绕视察主题,代表们在黑龙江省检察院视察结束后,先后视察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大庆市检察机关和黑河市检察院。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代表们视察了案管大厅和检务公开室,查阅司法改革制度汇编及卷宗。在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代表们实地参观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基地。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代表们观摩了远程讯问、远程庭审现场。通过实地视察和观看专题片,代表们对检察机关领导带头办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运用信息化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服务非公经济等多项工作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据陪同代表视察的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黑龙江检察工作,是最高检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监督,为代表广泛深入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对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司改任务、细化司改措施和改进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汇报了黑龙江省检察工作,对代表们来黑龙江视察表示感谢。他说,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到黑龙江视察指导,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一次难得契机。希望各位代表对黑龙江省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把工作做得更好。

  参加此次视察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王明容、孙明、许建南、李旭、宋良华、骆云莲、洪建胜、康永恒、樊萍、扎西央金、白玛曲珍、益西卓嘎。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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