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坚持制度自信加强学习借鉴 积极推进刑事程序法治建设
时间:2016-08-26  作者:王治国 徐日丹 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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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出版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制度自信加强学习借鉴 积极推进刑事程序法治建设

信春鹰孙谦王少峰出席

  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出版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日丹 戴佳)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出版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强调,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和正确实施,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梦、法治梦意义重大。检察机关要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并注重学习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深刻认识在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中肩负的特殊责任,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积极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

  为加强刑事诉讼国际立法比较研究,发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和推动下,中国检察出版社联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组织协调来自国内法学界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界的171位专家学者,经过近三年的辛勤努力,编译出版了呈现五大洲61个国家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一书。这部1300万字的鸿篇巨制,是我国目前编译出版的收录最全、资料最新、最具权威的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典文献资料,对于研究当今世界刑事法治理念,掌握刑事司法制度发展前沿动态,借鉴国外优秀法治成果,促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刑事程序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曹建明在讲话中首先向《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出版发行表示热烈祝贺,向所有为该书筹备、编译、出版付出艰辛努力的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致以崇高敬意。他说,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程序的基本法律,也是与每个公民人身自由、民主权利和财产安全联系最紧密、关系最密切的程序法。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导下,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长期探索建立发展起来的,与我国的政治体制、历史传统、文化传承息息相关。它根植于中国法治土壤,符合我国国情和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从本质看,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从主要任务看,充分体现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从价值追求看,充分体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有机统一;从诉讼格局看,既有利于有效惩治犯罪,又有利于防止公权力滥用。我们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内在合理性和特殊优越性,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和法治定力,确保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曹建明指出,尽管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各不相同,但法治有其一般性的规律。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进步也需要遵循共性的法治规律,吸收多元养分,集各家之长,为我所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客观呈现了五大洲61个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集中展现了国外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博采众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文献。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一文献的功能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高度的自信、更加宽广的胸襟,学习借鉴国外刑事法治文明成果,促进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我们一定充分运用好,使这一文献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曹建明强调,推进我国刑事程序法治建设,既需要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刑事诉讼法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司法办案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这种特殊的角色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刑事程序法治建设中肩负着既是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主体,又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主体的双重特殊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特殊职责使命,特别是要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全面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查逮捕、公诉、刑事诉讼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刑事检察监督体系。要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赋予的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非法取证行为调查核实、羁押必要性审查、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等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与专家学者密切合作,加强刑事诉讼和刑事检察理论研究,加强立法研究,推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信春鹰在座谈会上讲话。她首先对《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的出版发行表示祝贺。她指出,刑事诉讼法是一个国家犯罪认定和刑事处罚的程序法,涉及到公民的自由、权利甚至生命,是社会制度文明的一个重要指标。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和改革开放密切相关。借鉴外国刑事诉讼制度有益内容,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在1979年制定、1996年和2012年修改时,既体现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就,也吸收了世界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最新进展。相信这部书的出版,能为我们了解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提供全面、有用的信息和工具,促进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工作和刑事程序法治建设,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了《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一书的编辑过程、总体框架和基本特点。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主持座谈会。本书主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本书编委会委员、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汪建成教授,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等在会上发言。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相关负责人,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本书翻译、审校、编辑的专家学者、编辑人员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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