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长春开幕
时间:2016-07-21  作者:王治国 王地 张灿灿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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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谋实发展蓝图 继续前进谱写事业新篇

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长春开幕

曹建明作《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报告

  7月20日,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报记者程丁摄

  会议提出“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本报长春7月20日电(记者王治国 王地 张灿灿)今天上午,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开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要求,明确“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和总体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

  曹建明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就这次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他说,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检察工作成绩,对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对于引领和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切实把党中央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曹建明作了题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报告。他首先回顾了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他指出,过去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谱写了人民检察事业新的历史篇章。回顾五年的历程,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更加凸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时期,是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的时期,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更加满意的时期。五年的历史跨越,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必将激励我们在新的征程上乘风破浪、奋勇前进!

  曹建明指出,“十三五”时期,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我们既要看到做好检察工作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赢得主动;也要正确认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保持清醒、迎难而上。“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曹建明强调,做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依据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任务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布局是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一体建设,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发展。总要求是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要努力实现“六个目标”: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好效果;二是检察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基层基础更加稳固;五是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曹建明指出,做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自觉做到“十个坚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担当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敢于排除干扰、秉公司法。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作为整体来抓,加强自身监督,打造阳光检察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五个过硬”,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明纪律规矩,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坚持锐意改革创新,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曹建明强调,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十三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心系使命、勇于担当,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坚决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势头,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守法治的生命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曹建明指出,检察监督体系是检察机关在党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为目标,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以侦查监督、公诉、死刑复核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部署,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坚持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检察制度,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曹建明强调,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十三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时发力、教育引导和纪律约束紧密结合、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统一,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时代性和感召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立足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和检察职业特点,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曹建明指出,检察工作大量任务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十三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抓基层强基础,筑牢人民检察事业发展根基。以推进检察工作任务落实在基层为重心,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四项建设。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智慧检务,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把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作为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曹建明最后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我们党探索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权力监督制度的伟大创举,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它凝聚着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奋斗与探索,也承载着几代检察人的光荣与梦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一根本属性,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生机活力;必须勇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检察制度的特色优势,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省委副书记马俊清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姜建初、李如林,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各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检察院,各直辖市检察院分院,计划单列市检察院检察长;解放军各战区、总直属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央有关新闻单位的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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