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30年|北京:为涉案未成年人送去新希望
时间:2016-06-01  作者:杨永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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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未成年人来说,违法犯罪也许只是一念之差,也许只是因为自己的幼稚,他们伤害了别人或是被别人伤害,怎么办?北京市检察机关有这样一群特殊的检察官,他们不仅仅指控犯罪,更要为涉案的未成年人送去希望;他们不仅仅是威严的司法者,更是这些幼小心灵的守护者。

  爸爸不想要他了,是检察官给他新的希望

  小宝(化名)4岁时因父母离异与母亲生活在一起,8年之后,小宝的母亲因做生意失败,而且身患疾病,无法再承担照顾小宝的责任,于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可小宝的爸爸已另组建家庭,并不愿意接纳小宝。“但是,到法院两次开庭都判我败诉了。”不甘心的小宝爸爸找到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希望检察院能提起抗诉。

  早在2012年,北京市检察院就指导、支持分院带动辖区院未检部门集中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控告申诉案件,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实现检察环节对未成年人的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化保护。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检处的检察官一方面在民事案件中第一次引入了“社会调查”机制,聘请专业司法社工介入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另一方面与小宝的父母谈话,为孩子提供心理辅导,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指导,多方走访,为审查办理案件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

  最终,虽然检察官没有支持小宝爸爸的抗诉请求,但是由于检察官细致入微的工作,其与前妻及父子间的矛盾减少了很多,这些,都重新给小宝带来了家的温暖。

  坚持双向保护,高考生梦圆大学

  18岁的小轩(化名)如今在一所高等院校就读。然而,就在一年多之前,一次冲动差点毁了他的一生。

  当时,小轩与母亲宋某在医院收费处交费,因为排队问题与高某和王某发生冲突,并演变为互殴,高某将小轩左小腿内侧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而小轩把高某和王某打成了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见到检察官的那一刻,小轩痛哭流涕。门头沟区检察院未检处的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轩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案发时是因为担心刚做完乳腺癌手术的妈妈受欺负,一时冲动做了傻事。出于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以及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检察官积极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之后,门头沟区检察院对小轩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制定专门的跟踪帮教方案,定期开展谈心、心理疏导等工作,小轩最终顺利考上了大学。

  工作中,北京市检察机关推动并协助组建了一支相对稳定的330余人的社会调查员队伍和9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协调有关部门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工作纳入专项经费保障。目前,北京市对所有京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90%以上的非京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开展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率达到100%。

  突出首都特色,打造未检工作品牌

  北京市检察机关注重通过开展具有首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引导更多的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00年,西城区检察院与区教委、团区委创办了“西检杯”西城区中学生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竞赛,自此不间断地举办了16年。“西检杯”题库现已包含法律和热点知识题目近5000道,并采用法治短剧、法治微视频、法律征文大赛等形式,推出了由西城区检察院干警原创的主题曲《灿烂》。在2016年开展活动前,该院还引入新媒体形式,在“西城未检”微信平台连续一个月开展“每日法律知识问答”,答题者近3000人次。

  海淀区检察院坚持多措并举,保障未成年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建立对未成年人监区每周巡视、在押信息档案定期更新和单独保管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在押人情况;整合专业社会资源,在看守所建立驻所社工站确保讯问时合适成年人到场和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并积极促成司法社工进入监区开展服务帮教活动,还联系心理专家走进看守所为在押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法治教育进监区,通过集体教育、检察官约谈、赠送法律图书等方式,建立生理、心理和法理“三位一体”的犯罪预防模式;跟踪社区矫正管理,探索社区矫正监督职能。通过上述措施,从初期的法治教育、巡视约谈到后期的多方帮教和社会化教育,将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贯穿始终。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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