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到位
时间:2016-04-18  作者:高传伟 李彦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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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如林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暨重点业务培训班上要求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到位 

  本报讯(高传伟/通讯员李彦澍)4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出席在河南省新乡市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暨重点业务培训班”结业仪式。李如林在讲话中祝贺本次培训班圆满结束,并向在会议上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

  李如林指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党中央重视、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最高检党组对此项工作也十分重视。我们要在准确把握形势上下功夫,深刻认识了解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并存、职能扩展与责任加重并存。全国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全体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座谈会精神和培训班的收获,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到位,全面推进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李如林强调,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该怎么看、怎么变、怎么干,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发展就要从理念、机制、监督方式、纪律作风上进行改变,要从传统的做法和观念中蜕变出来,用法治理念看待问题、思考问题。要扎实推进专项活动,通过专项活动总结积累经验,用敏锐的眼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年要重点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以及新增的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各项工作,要主动积极探索发现新领域存在的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只要重视就一定能作出成效。

  李如林指出,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建立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廉文明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是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的基础,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要把“忠诚、执着、担当、奉献”的张飚精神发扬并传承好。

  李如林要求,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准确把握总结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规律,认真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切实让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为检察工作中的亮点和重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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