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 更好地履行查防职务犯罪职责
时间:2016-04-16  作者:王治国 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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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召开 曹建明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 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邱学强讲话 陈连福主持 卢希作工作报告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记者王治国 戴佳)4月14日至15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对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要求。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牢记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反腐、用法防腐,更好地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贡献。

  曹建明指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曹建明强调,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既为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司法改革尤其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实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

  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要落实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18条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更加重视能力建设,进一步更新侦查理念、转变侦查方式,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要更加扎实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纪、规范办案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要坚决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推进纪法衔接,促进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体系;要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加强前瞻性研究,发挥预防的治本作用,推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建设一支过硬的侦查预防队伍。

  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连福主持会议。最高检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在会上传达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指示精神,并作工作报告。反贪污贿赂总局一局、二局、三局、四局局长、副局长,最高检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反渎、预防、侦查指挥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8位全国人大代表包括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平沟煤矿动力科业务主管伊永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政教处主任查嘎岱,江苏盱眙石马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李叶红,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窦希萍,江苏省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何健忠,河南省驻马店市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主任任秀荣,河南省临颍县杜曲镇北徐庄村党委书记徐德全,民盟青海省委副主委、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程苏等应邀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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