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依法追捕劝返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9人
时间:2015-09-28  作者:谢文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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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谢文英)近日,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池强就该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汇报。

  池强介绍说,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纠正错捕、错诉案件3件,依法不批捕4095人,不起诉1551人;依法追加逮捕470人,追诉漏犯425人。为严防冤假错案,北京市检察机关严把侦查监督关口,切实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针对有案不送、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现象,突出对“另案处理”“在逃人员”的监督。

  以钱赎刑、权钱交易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北京市检察机关盯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重点环节,严肃查处“高墙内”的腐败。自2014年1月至今年8月,该市检察机关依法督促将3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包括厅级干部2人;严肃查处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执行背后的贿赂、渎职犯罪,共立案侦查10人。

  报告显示,北京市检察机关今年立案查处的案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占到35.9%。该市检察机关还成功将“百人红色通缉名单”中的孙某押解回国,依法追捕、劝返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9人。

  池强说,北京市检察机关严格工作规范,针对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中存在的选择性录制、有图无声、有声无影等问题,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允许报请逮捕、移送起诉。在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中,要求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切实防止把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简单等同为犯罪,依法打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挽救失足者、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职务犯罪,决不允许人为拔高凑数。

  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检察机关根据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新增职能的配套机制建设,依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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