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挂牌时,底色选金色还是银色,字体字号怎么排,前后设计了好几个版本。大家的心情都很激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沈文带领记者来到她的办公室,从门口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这块牌子开始,对“番禺未检”娓娓道来。
2014年,“番禺未检”萌芽。从那时起,沈文就一直是这项工作的负责人。同事们说,对待“番禺未检”,沈文更多的时候是把它当作了一个孩子。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注的应当是行为人的回归,而不是对行为的惩罚。因此,不论以什么样的形式,未检工作都有必要独立开展。”沈文介绍,2014年,番禺区检察院专门在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分别设立两个小组,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批捕和起诉工作。沈文负责公诉组,同时也办理成年人案件。
2016年,该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朝着专业化、规范化迈出一大步。“我们只是业务独立了,行政编制还是没有的,但这并不影响工作的开展。”沈文笑着说,办公室挂牌的时候,想着把印章也一并刻了,大家还就“没有编制能否刻印章”讨论了很久。“除了办案、普法,更多的时候是整合社会资源,我们把这比作未检的‘三驾马车’。”沈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