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探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破题之道
时间:2018-06-11  作者:卢金增 李洪新 王衡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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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合理考核机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重要举措。

山东省威海市检察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坚持责、权、利统一和公平公正、突出实绩的原则,综合考虑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办案难度等因素,出台了新的考核办法,得到大家普遍认可,但各方面也陆续反馈了意见建议,需要进一步分析和探索完善。

绩效考核的路该如何走

山东威海:探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破题之道

山东省威海市检察院的干警们在绩效考核民主评议活动中投票。

刘波/摄影 张雪卉/制图

“三类人员”测评投票汇总表。

问题:六个难点

如何考量各项工作权重和指标设计

威海市检察院在研究制定“三类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过程中,多方征求意见,了解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感受,梳理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如何把考核机制设计得更加科学?该院认为,在考核各项工作的权重和指标设计中,有六个难点:一是考核内容仍然比较原则、宽泛、模糊。如何合理确定每一个人的具体指标、完成程度,没有明确的依据和方法。二是各部门的岗位差别导致横向比较难度大,很难进行量化对比。三是如何平衡量与质。整体考核追求数据累积,重点在加分;而个人考核在于保证工作质效,重点是不减分。这两个不同的着眼点,有时候会造成矛盾冲突。四是如何平衡多办案、办好案与多学习、多调研的权重。在办案业务主价值与调研、培训、讲课、宣传等工作增加值的平衡上,不能偏废但也无法并重。五是如何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在兑现奖惩方面,既要建立刚性机制,又要考虑灵活性的问题。六是如何强化“共同体”意识。要在考核过程中,促进“三类人员”换位思考、彼此认可,强化团队精神,这是一个老话题,也是改革后的队伍管理新课题。

如何将考核机制顺利实施到位呢?威海市检察院主要预判了五个问题:一是谁来统筹全过程。按照评价的层次和流程,主要包括:被考核人员、其所在部门、提供加减分项的部门、绩效考核办公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党组等六个主体。由谁来全程统筹、组织衔接、沟通反馈?二是谁来提供数据。个人、本部门、相关综合业务和综合行政部门、统一业务系统,都具有提供数据的责任和能力。当数据出现差异时,应该以谁提供的数据为准?三是谁来完成评价。个人、本部门、其他部门、全院人员等各方对于同一个被考核人员都有评价意见,应该以哪个为准或者为主?四是谁来监控纠偏。整个评价是一个线性流程,必须有过程控制。由哪一方还是多方来监督把关,影响到考核的公信力。五是谁来统筹权衡。即使按考核优秀最大比例20%四舍五入来计算,如果对各部门分别赋予名额,则小部门的“三类人员”可能不够一个优秀名额,大部门或许还认为给予自己的名额不够多。具体推荐方法和最后整体权衡,需要认真斟酌。

实践:五个流程

突出部门推荐和民主测评分量

威海市检察院党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过反复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决定采取“五个流程并重、突出部门推荐和民主测评分量”的原则,对“三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在个人自评方面,该院设计《绩效考核得分表》,分栏目简要填报得分项,按照百分制来进行自评。同时,还规定了加减分项和核准部门。明确95分以上的人员具备参评优秀资格,提前在检察内网公布个人述职报告。

在部门推荐方面,由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表现,对个人自评进行复核并决定推荐人选,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送绩效考核办公室。适当扩大推荐范围,按照30%比例四舍五入,给予各部门“三类人员”各自的优秀推荐名额;如果不够一个名额的,可推荐一人。

在民主测评方面,同样按照30%比例四舍五入,分别确定全院“三类人员”的总体优秀名额,全体干警民主投票。同时,要求对各部门的“三类人员”作出优秀评价时,不能超过该部门的优秀推荐名额。

在确定优秀人选方面,由办公室结合上述考评,按照20%比例分别确定“三类人员”优秀人选。分三批进行:第一批,部门推荐且民主测评名次在前20%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第二批,如果有剩余名额,则部门推荐且民主测评在前30%的,综合权衡,优先确定为优秀;第三批,如果仍有剩余名额,最终按民主测评名次依次递补。

最后,报送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党组审定。在优秀人员中,从职务看,部门正职8人、副职3人,普通干警9人;从年龄看,50岁以上的3人,40至50岁6人,30至40岁7人,30岁以下4人。考核结果也得到了广大干警的认可。

建议:解决六个问题

重在激励效果持续发挥作用

威海市检察院认为,在下一步“三类人员”绩效考核中,应该关注和研究解决好以下六个问题。

首先,要让考核的导向更加鲜明。建议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考核成绩基本相当的情况下,把“三类人员”所获荣誉、撰写研讨文章的数量和影响作为考核优秀等次的重要衡量指标,这样也便于实践操作。

其次,加减分项的设计要更加科学全面。建议将出色完成上级交付任务、为全院发展或者整体考核作出重大贡献的事项,也纳入个人加分项,以激励和弘扬团队精神、奉献精神。

第三,要鼓励各地自主调整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给予各级、各院更多的主动权,允许各院结合自身实际,调整考核的侧重点和倡导方向。

第四,分配推荐名额的方法可以更加灵活一些。部门对于全院作出突出贡献的,应该通过增加推荐名额来给予鼓励,以倡导集体荣誉至上。

第五,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要把好推荐的第一关。如果部门推荐了但民主测评没有进入最后范围,甚至名次还比较靠后,可能会让被推荐人员心理产生负面影响。

第六,考核结果运用要发挥长期影响。考核的激励效果应该在干警的个人评价、后续发展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比如,员额检察官的择优选升、检察官助理申请成为员额检察官等,把以往的优秀评价作为加分项或优先条件。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洪新 王衡/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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