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夏邑:“流动检察室”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时间:2017-11-0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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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推荐

二级大检察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宁

  近年来,河南省夏邑县检察院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创新方式,2014年初,该院率先在全省设立了首家车载流动检察室,把检察职能延伸到最基层,把检察服务跟进到最基层。

  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小平台”的“大作用”。为确保流动检察室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该院先后制定了《流动检察室工作规程》《流动检察室与业务部门工作衔接有关规定》等制度,对接访、调解、宣传、线索移交、便民服务等作出明确规定。流动检察室设检察业务衔接平台、移动视频接访平台、便民服务信息查询平台和法制宣传平台。3年来,流动检察室常态化深入基层,零距离服务群众,累计走访行政村215个,接待群众4600余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73件,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46件,有力促进了涉农检察工作开展。

  化解矛盾纠纷,撑起群众门口的“维权伞”。为防止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流动检察室”充分发挥接访处访的“第一窗口”作用,根据群众需要,随时开到群众家门口,就近听取诉求、解决问题。能作出处理的,当场答复解决;无法处理的,利用车载移动视频接访平台连接院领导或上级检察机关,当场请示报告,力促问题解决。对已化解的信访纠纷,坚持定期回访,防止信访“复燃”。2015年,该院“流动检察室”干警通过多次深入信访老户王某某家中走访调查,进行深入交流沟通和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23年的申诉上访积案。

  惩治基层腐败,构筑惠农资金的“防火墙”。“流动检察室”围绕国家支农惠农资金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定期开展走访巡访和涉农专题调查,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从机关单位延伸到街道社区、田间地头,有效拓宽案件来源渠道,依法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并通过与自侦部门协作配合,依法查办涉及孤儿救助、农村低保、扶贫项目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开展法治宣传,搭建移动便民的“服务台”。抓住农村集市、举办大型活动等时机,利用随车配备的移动法制宣传阵地,结合不同宣传主题,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开展法律宣传,受理群众举报,解答群众咨询。积极构建与公安派出所、基层联防组织、农村“两委”班子等“联合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巡访、走访、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2017年,肖某性侵“空巢老人”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流动检察室迅速启动“联合快速反应”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先后走访“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960余人次,讲解安全防范法律知识40多场次。

  流动检察室是夏邑县检察院聚焦监督主业,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举措之一。近年来,该院立足“全市全面争先、全省主业争先、全国模范争先”工作目标,忠实履职,务实重干,各项检察工作均实现了稳步推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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