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奉化:“1+4”对接机制加强派驻公安检察站监督
时间:2017-07-22  作者:  来源:
【字体:  

  本报讯(记者屠春技 通讯员韩淑静)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未检办公室就一起涉嫌猥亵婴幼儿案件向最高检未检办递交了相关汇报材料。该案由该院派驻公安检察站的检察官对溪口派出所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查看时发现,后经奉化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猥亵儿童罪立案侦查,该案目前已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这正是派驻公安检察站在一线监督的力量体现。今年2月,奉化区检察院成立了派驻公安检察站,并为检察站量身定做“1+4”对接机制,帮助检察站更好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也更好地促进了公、检协作和互动。

  “1+4”对接机制,“1”即组建一支办案力量,“4”即开展监督、牵引、通报和联动四方面对接工作。奉化区检察院在该区公安分局和溪口派出所设立派驻公安检察站,两处地点均设置常驻办公场所。检察站派驻人员由检察院侦监部门选派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检察官担任。

  派驻公安检察站负责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法定程序取证等违法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对已被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查证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等职能。同时,依托检察站为载体,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该院对区公安分局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情况、不捕不诉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奉化区公安分局予以通报。区公安分局将刑事立案、刑事拘留、撤案、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信息和检察站共享,双方随时沟通了解情况、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根据检察站的运行情况,奉化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分局还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联络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自今年2月设立派驻公安检察站以来,检察站干警共入驻区公安分局办公30天,参与公安法制部门案件研讨10次,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5件,查阅公安办案台账和相关卷宗38次,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原标题:涉嫌猥亵儿童罪?监督立案 宁波奉化:“1+4”对接机制加强派驻公安检察站监督)

[责任编辑: ]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