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项要求”规范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时间:2019-08-13  作者: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检察建议质效纳入绩效考核

甘肃:“十项要求”规范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十项要求》(下称《十项要求》),明确规定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统一归口管理,实行案件化办理、深入调查核实、注重咨询论证等十项流程和机制,以期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质效。

《十项要求》规定,拟提出检察建议前,要先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注重咨询论证,充分发挥“检察智库”作用,通过相关领域专家提供咨询或进行论证,确保检察建议文书制作的专业性。要加强协作沟通,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要积极与被建议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发出检察建议后,针对被监督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召集相关部门、组织以及群众代表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推动被监督行政机关更好履行公益保护职责。要加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现场宣告送达方式的运用力度,完善送达程序,强化检察建议的仪式感和公开性,并强化跟踪回访,对于检察建议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以召开集体约谈会等形式,督促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全面整改落实。

《十项要求》强调,要优化评估考核,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评估制度和通报制度,将制发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纳入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履职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