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支持公益诉讼情况纳入党政班子考核指标
时间:2018-11-11  作者:倪建军 贺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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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贺军)“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定期听取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得插手、干预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排除、抵制对公益诉讼的不当干预,相关情况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意见》明确,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向检察机关开放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需调取证据、询问相关人员、商请作出检验等协助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行政机关要认真回应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反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各级监察委要严肃查办公益诉讼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并积极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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