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出台《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时间:2018-11-08  作者:范跃红 吴闻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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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电话获得3000元举报奖金

浙江绍兴:出台《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吴闻哲)“真没想到,养鸭场不再往河道排污了,还得到了举报奖励金。”近日,浙江省诸暨市民老赵来到绍兴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000元的公益损害举报奖金。据了解,这是该院《公益损害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后发放的首笔举报奖金。

今年6月29日,浙江省三级检察院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公益损害举报是其中一项职能。为鼓励群众举报,今年9月,绍兴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相应的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上述领域中,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均可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包括信函、走访、12309热线、12309网络服务平台等。

《办法》规定,经检察机关依法查实,并符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管辖规定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视为举报有功。对举报有功的人,可以给予500元至2万元奖励,监督效果特别好、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可视情增加奖金数额。

今年10月初,老赵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绍兴市检察院举报当地一家养鸭场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水。该院将线索立即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后经过检察官实地调查,证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诸暨市检察院向当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养鸭场的排污问题进行整改。

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向老赵反馈了他举报的线索处理情况,老赵表示十分满意。“只是没想到还有奖金。制止防范公益损害,人人有责,以后我还要多参与。”老赵对检察官说。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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