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军地合力办理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8-10-13  作者:肖俊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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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10月12日电(记者肖俊林)“接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确认了违规情况,清算了违规领取的补贴款。”10月1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粮食局向张家口市检察院发来答复函,就此前张家口市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办理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今年7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将一起军粮差价补贴款损失案件线索移送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张家口市检察院办理该案。

张家口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8月16日,军地双方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分别到张家口市某军粮供应站、张家口市粮食局及相关单位调查取证。

经过调查核实,办案组认为,涉案的军粮供应站是张家口市粮食局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军粮差价补贴款是中央财政统一拨补的国有财产,军粮供应站的行为已造成国有财产损失,检察机关应当适用公益诉讼程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市粮食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追回国有财产损失。9月13日,张家口市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送达张家口市粮食局。随后,军地检察机关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张家口市粮食局监督军粮供应站退还军粮差价补贴款,加强对全市军粮供应工作相关问题排查治理。

张家口市粮食局对此极为重视,主要领导督促落实检察建议,迅速追回涉案价款41万余元,并在全市粮食管理系统开展集中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予以纠正;同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处理结果,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据了解,此前,河北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召开河北省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双方签订了《关于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军地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及时向对方移送。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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