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一销售假药被告人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2018-08-01  作者:李立峰 陈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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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药品没批号,仍然买来坑患者

重庆奉节:一销售假药被告人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陈超)医生在明知药品没有批准号的情况下,仍然买来充当药品蒙骗患者,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邓某追回药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近日,经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起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邓某在奉节县经营一家诊所。2016年5月,他听朋友说网上销售的“虫草蝮蛇胶囊”“全蛇蝎蚁胶囊”两种药对治疗关节疼痛比较有效。身为医生,邓某发现两种药包装上的文号均为食品的批准号,并没有药品批准号,不是正规药品,但出于牟利想法,他先后两次以每盒650元、425元的价格,购买了100盒“虫草蝮蛇胶囊”、30盒“全蛇蝎蚁胶囊”,作为治疗关节痛的“特效药”在自己经营的诊所内销售。

今年1月,奉节县食药监局在检查时,发现邓某销售的“虫草蝮蛇胶囊”“全蛇蝎蚁胶囊”均没有药品批准号。经重庆市食药监局认定,邓某所购买、销售的这两种“药品”,属网上违规销售的假药。而当时,邓某已将它们作为药品对外销售了70余盒。3月20日,邓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月16日,该案被移送至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认为,邓某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让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遂通过该院内部衔接机制,将该案作为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该院民行部门。

7月3日,奉节县检察院对邓某涉嫌销售假药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邓某召回、销毁销售的假药,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告知消费者购买、使用“假药”的危险性。

办案检察官表示,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活动,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希望通过本案引导社会大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从确保自身用药安全做起,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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