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注重沟通协调实现共赢
时间:2018-05-22  作者:胡文星 梁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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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程序促涉案药企召回全部劣药

江西鹰潭: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注重沟通协调实现共赢

本报讯(记者胡文星 通讯员梁波)“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帮助我们发现生产漏洞,让我们能够及时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我们会吸取这次的深刻教训,规范好药品生产管理”。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某药企负责人对来企业回访的检察官说。事情起源于鹰潭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12月,鹰潭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了一封来自检察邮路的信件,反映某药企生产销售劣药。经调查,该药企生产的藿香正气水、浓维磷糖浆、肾宝糖浆等三个品种六个批次药品共4万余盒,被检验机构认定为劣药(或以劣药论处),上述劣药除留样或报损之外,其余尚未召回,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1月,鹰潭市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并于2月23日在《检察日报》上发布公告,告知符合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为办好该案,鹰潭市检察院成立专门办案团队,从公益诉讼人才库调配专业办理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加入,与该药品企业所在地贵溪市检察院协同推进。办案组查清了该企业对劣药尚未召回、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的关键事实。同时,依托“两法衔接”专家咨询协助团队,办案组向江西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商请协助劣药的认定程序、生产环节把控、企业召回等专业性问题,为办理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鹰潭市检察院履行发布公告这一诉前程序后,及时组织召开了诉前现场会议,邀请当地政府、市县两级食药监管部门、涉案企业等多方代表,共同商定整改方案。整个过程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推进顺利,效果良好。药企负责人现场表态,将采取措施全部召回劣药。

“正是诉前现场会的召开,让企业认识到了不认真履行召回义务、侵害公益所面临的严重后果,后续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办案组成员张浩宇说。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监管部门的措施得以加强,江西省食药监管局责令该药企积极整改,收回GMP(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三个月。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罚款30余万元。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多次到该企业对生产工艺、装量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同时从专业视角帮助企业整改,积极为企业生产安全把脉诊疗。

该药企也积极行动,完善生产设施,解聘质量把控人员,向经销商下达产品召回通知书,派多名业务人员到市场上跟踪溯源负责召回。截至目前,该药企已召回并销毁全部劣药,检察机关依法作结案处理。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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