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依法抗诉让冷血母亲付出应有代价
时间:2020-07-31  作者:范跃红 汪姿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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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抛弃亲骨肉她却不言悔

浙江绍兴:依法抗诉让冷血母亲付出应有代价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汪姿)因担心男朋友知晓自己怀上了别人的孩子,她竟狠心将婴儿丢弃,致孩子生命垂危。直至法院判决仍不知悔改,对亲生骨肉不管不顾。近日,经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依法抗诉,马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马某于2019年6月13日凌晨4时许,在公厕内产下一子,后将其丢弃在露天垃圾场。为了防止他人发现,还用废弃雨披遮盖男婴身体。一个多小时后,路过的村民听到垃圾场内有婴儿哭声,于是前往查看,随后立即报了警。男婴被发现时已四肢冰凉,生命垂危,被立即送至医院救治,并先后被诊断出新生儿低体温、脑积水等多种病症,还接受了多次手术。男婴现暂由市儿童福利院抚养。

原来,马某有一同居男友,还育有一子。2018年,马某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且未选择终止妊娠。为了不让同居男友发现,她在临产时骑着电瓶车去公厕内生产。生下男婴后,她将婴儿丢弃。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通过调看监控锁定马某,于2019年6月14日将她抓获归案。

归案后,马某仍拒绝抚养该男婴。“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面对讯问,马某反复强调,“我怕我男朋友会知道,如果没有这孩子对谁都好……

今年1月3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以马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4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零六个月。

该院收到判决后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适用缓刑不当,于4月9日提出抗诉。

绍兴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赴儿童福利院了解男婴的现状,并收集补充了大量证据,认为被告人马某犯罪行为后果严重,从其案发后一直拒绝抚养男婴,在男婴住院治疗期间拒绝手术、拒绝转院治疗等方面分析可知,马某认罪悔罪态度差,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一审判决不当,于是支持抗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法改判,对被告人马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由于马某拒绝抚养男婴,为了让男婴能够得到有效的监护,越城区检察院向绍兴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马某监护人资格,并妥善做好被害男婴的监护照料工作。

目前,绍兴市民政局已向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越城区检察院也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该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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