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蓝鲨”覆灭记
时间:2019-04-11  作者:韩兵 王瑞雪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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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恩军率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

王海龙涉黑集团受审。

清明节期间,狱中的王海龙睡得不踏实。记得去年,也就是2018年的清明节,他答应第二年给爷爷的坟头放酒。他对狱中巡查的检察官说,他最后悔两件事,一是小时候不听爷爷的话,二是长大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时间回到2018年10月。“王海龙,这34个‘大蓝鲨’标志你不会不认识吧?”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检察官依法提起公诉,近17个小时的庭审较量终于使这个公路“魔头”低头认罪,交代罪行。2018年10月24日,王海龙涉黑集团17名被告人被当庭宣判,王海龙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罪行累累的主犯

2018年9月,由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海龙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厚厚一叠卷宗摆在该院检察长杨恩军的案头,移送案由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

这位有着31年检龄的老检察官深知这起涉黑案件的分量。紧接着,他在香坊区检察院成立由自己任组长的9人公诉团队,专门负责此案。

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补充鉴定,复验复查,审阅卷宗,核实事实与证据……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向他们展开的,是王海龙的累累罪行——

2014年3月,王海龙成立哈尔滨市通城运输有限公司,先后招揽多人在哈尔滨市区域内对超载运输的货车业主进行威胁,强迫其车辆接受保护,收取“保车费”。

“保车”是个黑道俚语,即保证超载车辆不被路政部门或交警处罚。

2014年至2017年7月间,王海龙指使手下对从哈尔滨市阿城区等地欲进入市区的超载运输货车,以能够保护其不受交警、路政等部门执法人员查处等为由,按次、月、年分别收取费用,否则就让执法人员查扣其车辆。交了“保车费”的超载车辆就给贴上蓝色鲨鱼头的标志,王海龙可以保证一路畅行。现已核实该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大货车车主案件58起,敲诈所得金额534万余元。

2017年8月,一车主因拒绝“保车”,王海龙指使手下对该车主进行殴打。

2018年2月,王海龙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哈尔滨市道外区某村村委会主任,把持基层政权。

2018年7月,王海龙手下为防止民警发现其“保车”的违法行为,将交警的对讲机摔坏,并将辅警正在用于工作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

2018年6月,王海龙指使手下联系制假人员,伪造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稽查总队哈尔滨支队印章一枚,加盖在交警部门处罚违章车辆推送单上,欺骗交警部门,使其认为道路运管部门已处罚完毕,将被查扣车辆放走。

……

在取证过程中,一名曾经被勒索的车主说,他们没有办法,不给钱就挨打,或被砸车,有几个车主已经被迫不再跑车了。

17小时的庭审较量

17名涉案被告人、50余起敲诈勒索事实、19名辩护律师……2018年10月24日,香坊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王海龙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香坊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恩军等人依法出庭公诉。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持续开庭17个小时。

开庭前,为有效指控犯罪,夯实证据链条,公诉团队又分为几个办案组,对该案诉讼各个环节又重新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梳理。

该院副检察长刘宏光与办案检察官才宝,对该案的30余册证据卷宗全面进行了审查;王立威、张珩办案组认真审查了60余名被害人、20余名证人的笔录,一遍遍修改质证提纲,确保当庭出示证据能够重点突出、清晰易懂;被告人孙某一直拒不认罪,办案检察官王薇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在提讯过程中找寻孙某辩解的漏洞,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最终使其认罪悔罪。

17个小时的庭审背后,是办案检察官好几个月的心血。

2018年10月24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海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团伙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不同的刑罚。

一审判决后,王海龙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12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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