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46人实施59起涉黑犯罪 组织成员全部获刑
时间:2019-04-04  作者:张吟丰 王湘俊 唐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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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吃喝嫖赌毒”手段拉拢社会闲散人员

湖南永州:46人实施59起涉黑犯罪 组织成员全部获刑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王湘俊 唐引)以吃喝嫖赌毒为拉拢手段,广收社会闲散人员为“小弟”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车站、社区等地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共涉及59起违法犯罪事实。3月29日,这起由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为等4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涉案的46名被告人均获刑。该案是由公安部、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先后挂牌督办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经查,2009年以来,被告人刘为、肖文、胡赛亮等人在永州市冷水滩区、东安县等地实施吸食毒品、开设赌场、赌场高利放贷、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以来,刘为、肖文、胡赛亮等人又以同乡、同学、亲戚关系为纽带,以吃喝嫖赌毒为拉拢手段,广收社会闲散人员为“小弟”,逐步建立起主要以竹木町社区人员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永州凤凰园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州火车站、凤凰园汽车站、竹木町社区等地,大肆开设赌场,在赌场内高利放贷,牟取非法利益,并以赌场获利豢养小弟、购买“管杀”、砍刀等凶器,壮大组织实力,支持组织非法活动。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为害一方。

该组织还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多次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插手民间纠纷,拉拢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据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永州市检察院派员指导,零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带领10余名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强化对案件犯罪事实证据的审查,多次辗转全市9个县区看守所对46名被告人进行提审,在一个半月内完成全案59起违法犯罪事实和200余册案卷的审查,形成了1300余页的审查报告和3.1万余字的起诉书。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该涉黑组织及涉黑组织成员实施的59起违法犯罪事实均被法院认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主犯刘为、肖文、胡赛亮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十余个罪名,数罪并罚,均被判处二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全部财产和罚金;翟启勇、胡珍林等其余4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零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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