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春华: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时间:2019-03-05  作者:陶强 元绍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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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专访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

记者:段主任,您好。我们了解到,天津市人大高度重视支持检察工作,在去年,您和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就专题听取审议了天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并到市检察院调研。您能否谈谈对过去一年天津检察工作的印象?

段春华:过去的一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在天津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成功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市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国、全市重大战略谋划工作,担当起了落实中央和市委、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

二是严格履职尽责。依法办理孙政才、杨崇勇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妥善办理吴淦颠覆国家政权案等案件。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出台了服务企业家创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主动服务全市大局。加强与京、冀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开展诉讼、执行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有效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如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和全市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是稳步推进改革。顺利完成转隶工作,修订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办案权力清单,探索实践检察官跨部门办案机制,全面推开“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建立“派驻+巡回+巡察”的刑事执行检察新模式,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成立案例研究中心,建成远程提讯、智能语音、“智慧检察官”等辅助办案系统,挂牌成立第三分院,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四是突出人才培养。认真落实“五个过硬”重要要求,把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形成了一整套人才培养、评价、管理和使用体系,为完成重大案件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办理重大案件,在实战中锻炼和检验了队伍,形成了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互推互助的良性循环。

五是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全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认真梳理汇总两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逐一办结回复。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案件研讨等活动,拓展了代表参与检察工作的新途径。创新代表联络机制,制定直接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办法,实行全市三级检察院结对联系各区代表团的代表,做到接受监督全覆盖和代表联络常态化。

记者: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天津跨越负重前行、滚石上山的战略性调整阶段关键的一年,在这样重要的一年,您对天津检察工作有哪些希望和要求?

段春华: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北京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作为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始终绷紧天津之特这根弦、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更加精准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意见”,建立与工商联、商会、企业家的常态化联络机制,了解掌握企业司法需求,更新服务发展理念,努力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

二要更加有力维护全市安全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健全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常态化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依法打击和深挖细查的力度,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天津“无黑”城市创建工作。

三要更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促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大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坚决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四要更加系统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刑事检察部门设置,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健全“科技+检察”的工作模式,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五要更加坚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目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铸就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做到能打仗、打胜仗,勇于担当、敢于斗争、追求作为,确保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真监督、做到真支持,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检察院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检察权得到正确有效行使。

(本报记者陶强 通讯员元绍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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