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做群众诉求的贴心人和案件质量的“守门员”
时间:2019-02-13  作者:  来源: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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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诉求的贴心人

春节收假的第一天,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检察官陈宁辉和杨永军早早到单位签到后,便来到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2月11日他们俩值班。换上检察制服,整理接访室后,开启了一天忙碌的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部门。只要一上班,群众就可能随时来访或通过12309热线电话咨询与案件有关的法律问题。所以,值班人员每天必须提前到工作岗位,确保能有更充足的时间接待来访群众。

刚上班一会儿,就有群众来访。“新年好,您有什么事儿?请慢慢说。”陈宁辉接待了春节上班后的第一个来访群众,收下申诉材料后,他一边询问一边做详细记录。

从上班开始,就有群众陆续打来12309检察服务热线。“您刚说的情况我们已经基本了解了,并做了详细记录。请您放心,我们会进一步了解具体案情,给您及时答复……”,“没关系,您慢点说,最好能说详细一些……”杨永军认真的接听着每一个电话,并不时的记录登记相关信息。

从清晨到黄昏,检察人员的目光穿梭于案件事实、法学理论和群众满怀期待的眼神之间。他们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起来信来访,运用司法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检察官应有的责任担当。他们是控申部门检察人员,也是群众的贴心人。

案件质量的“守门员”

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统计审核、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接待、电子卷宗制作、案件质量评查……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常规工作。

早上8:30,案件管理中心值班人员登录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准备案件查询、登记,各项工作开展得有条不紊。

“每次来到这里,都感觉环境整洁,接待热情,工作高效。检察官规范的受理案件标准也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我们办案民警的执法规范化意识,促使我们证据采集程序和卷宗装订更加规范。”一位来向检察院移送案件卷宗的公安民警对案管检察人员的工作连连称赞。

“你好,我是XX案犯罪嫌疑人XXX的辩护律师,我来申请查阅卷宗,这是我的申请材料。”早上10:00,一位律师前来查阅卷宗。“好的,请出示您的证件。”“请问您是需要查阅、摘抄、复制纸质卷宗还是查阅、拷贝电子卷宗?”“需要拷贝电子卷宗。”“请稍等。”检察官蒋爱珺协助律师完成了阅卷工作后,又开始忙碌其它工作。

案管办的工作琐碎而又平凡,但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坚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第一线,默默无闻地做着纷繁复杂的“小事”,当好案件质量的“守门员”。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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