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寿宁:提讯交通肇事案嫌疑人
时间:2019-02-11  作者:张仁平 冯梅英 叶应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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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冯梅英 叶应利)2月7日,正月初三,福建省寿宁县大街小巷张灯结彩,该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坤养和检察官助理吴凌勇正为一起案件忙碌。

当天上午7点多钟,两人带上卷宗前往看守所提讯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叶某。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30日晚上,叶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将陆某撞死。叶某负全责。2月1日,公安机关对叶某刑事拘留,并在当日下午下班前提请批准逮捕。

次日,该案随机分到员额检察官张坤养手上。接到案件,张坤养屈指一算,阅卷、摘录笔录、核实证据、了解案件双方家庭情况,再到提审讯问、办理相关手续,走完这些程序,必须到春节放假期间才能完成。他果断中止了春节旅行计划。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车祸却给两个家庭带来了伤痛。对陆某一家来说,这个春节无疑是悲伤的;而叶某是一名肢体残疾人,家庭负担本就沉重。

提讯中,叶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深表忏悔。“从目前情况看,叶某一方尚无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也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张坤养说,经过审查后,依法对叶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张坤养告诉记者,自己深受寿宁县“无讼”文化的熏陶,在接下来的审查起诉阶段,他将协调好当事双方赔偿事宜,尽力化解矛盾,但愿家平安、人团圆。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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