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试点后全国首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8-11-09  作者:  来源:正义网
【字体:  

(一)事件名称: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地点:山东庆云

时间:2015年12月16日

事件概况:

2015年12月16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诉讼期间,庆云县环保局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积极纠正了部分违法行政行为。2016年4月29日,庆云县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庆云县环保局批准庆顺公司进行试生产、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

5月6日,庆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6月20日,该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庆云县环保局批准企业试生产及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事件名称: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地点:江苏常州

时间:2015年12月22日

事件概况:

2015年12月22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后,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公开开庭审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法院判决:许建惠、许玉仙将废桶、污水及池底污泥以及残渣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全部清理处置,消除环境继续污染危险;委托有土壤处理资质的单位制订土壤修复方案,提交常州市环保局审核通过后实施;赔偿对其它环境造成的损失150万元。

(三)事件名称: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地点:吉林白山

时间:2016年3月1日

事件概况:

2016年3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污染环境案提起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7月15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确认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5年5月18日对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合格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履行监管职责,监督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在三个月内完成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判决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立即停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

[责任编辑: 王冬]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