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省高院审委会 发表意见获采纳
时间:2018-11-06  作者:李波 张安  来源: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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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贵州省高级法院举行2018年度第28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首次列席会议。

本次审委会讨论了贵州省检察院抗诉、赵某上诉的赵某、赵某某、阮某某假冒注册商标、骗取贷款上诉案。在听取了法院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情况介绍后,傅信平发表了意见,陈述了理由,获得审委会采纳。

傅信平强调,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法律监督、实现司法共赢、体现检察职业精神的要求。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作为检察机关,要与全省各级法院建立起协调、积极工作关系,努力将法律监督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省各级检察长要以上率下,做好具体检察工作之长,在前面领、在案上导,推进检察供给侧结构改革,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办案为中心制造过硬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和检察精品。

贵州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邓德䘵列席了会议。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参加了会议。

(图片:张安)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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