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江武:打造法律监督工作“新三版”
时间:2018-10-29  作者:赵信 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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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律监督工作“新三版”

——专访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

图为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用“稳”“进”“新”三个字,来评价过去五年安徽省检察工作,称之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气象一新”。

今年是薛江武出任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第二个任期的头一年。新时代检察工作怎么干,薛江武有着自己的深入思考。在8月份召开的安徽省检察工作会议上,薛江武提出一个“新三版”概念,引发了大家对如何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热议。

统一了认识 擘画了蓝图

记者:谢谢检察长接受本报采访。我们不妨就从检察工作的热点谈起吧!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就检察工作而言,开局面临的一个热点就是转隶。您怎么评价今年的工作开局?

薛江武: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中央的一个重大决策。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也给了我们一个审视短板、重新定位的契机。

坦率讲,年初时大家还有点迷茫,下一步怎么干,不少人心里都没底,都在等待观望。在这种情况下,以张军同志为检察长的最高检新一届党组雷厉风行,敢于担当,系统提出了在新的时代坐标中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思路,并围绕这一总体思路进行谋篇布局,着力解决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三个不平衡”问题。这就把住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脉络,为实现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国检察机关由此统一了认识,稳住了心神。我们都感到,按照最高检新一届党组的决策部署干下去,检察工作充满希望、大有可为,对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信心倍增。换届后,安徽检察工作也在适应新形势、谋求新发展中实现良好开局。今年前9个月,全省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漏犯、提出刑事抗诉、纠正脱管漏管、办理刑事申诉、提起公益诉讼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各项监督数据不降反升,有的升幅还很大。这为我们盘活用好现有法律监督资源提供了启示,也为我们在改革叠加背景下,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增强了制度自信。

记者:您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针对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提出了“新三版”的概念。何为“新三版”?

薛江武:针对检察机关四项职能发展不平衡问题,最高检提出要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对此,我们相应地提出要打造“新三版”,以促进各项检察职能的充分履行,这就是:要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民事检察“强化版”、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升级版”。

具体来说,就是刑事检察要向“做优”聚焦,实施刑事检察培优计划,优化职能配置、优化办案模式、优化监督机制;民事检察要向“做强”发展,实施民事检察提升计划,着力强化监督能力、监督力度、监督质效、监督刚性;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要向“做实做好”努力,重点制定好、实施好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稳健发展计划,做到既稳步推进,又健康发展。打造“新三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

强弱项补短板 实现优质发展

记者: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传统的“优势项目”,还怎样去“优化”?

薛江武:传统优势不等于没有改进的地方,不等于没有发展的空间。长期以来,刑事检察办案量一直占到检察机关办案量的90%以上。批捕、起诉、抗诉,出席一审、二审、再审,还有申诉办理、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分工细而环节多。但办理刑事案件,我们还只能说是“熟练工”,还谈不上“精细化”,否则就不会出现一些冤错案件,就不会时常有案件被“热炒”。

如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能否做到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是不是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这里面,检察机关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这些年,安徽检察机关结合自己监督纠正的于英生案、杨德武案等冤错案件,对刑事办案进行了认真的“反向审视”。下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实现“正向驱动”。既要从工作体制机制上理顺关系、科学配置,也要从素质能力上注重作风养成、严格要求,培养更多的司法“工匠”和“大师”,这也是个系统工程。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就是这个系统工程的代号。

记者:做优刑事检察,“捕诉合一”是切入点,也是倍受各界关注的热点。对这个热点,您怎么看?

薛江武:在我看来,“捕诉合一”并非办案环节的合一,更多的是职能的整合、流程的优化、效率的提升。实践中,要特别关注“两个问题”。一方面,“捕诉合一”不能虚化审查逮捕工作。必须继续坚持“少捕慎捕”原则,严格规范审查逮捕工作。通过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落实逮捕谦抑性要求,全面科学把握逮捕条件,继续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对于捕后案件,也要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非必要羁押。

另一方面,“捕诉合一”后的职能整合也决不能弱化刑事诉讼监督。必须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要求,把监督寓于办案,把办案作为监督履责的过程和基本手段,做到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并重,批捕、公诉与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五位一体,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同时,通过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推动重大监督案件专业化办理。

记者:民事检察相对是一个短板。打造民事检察“强化版”,您有什么具体想法?

薛江武:我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近30年,对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比较熟悉。从安徽省来看,全省检察机关每年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大约4000件左右,但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只有400件左右。而另一方面,民事申诉近年来在逐年上升,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同比就增长69.33%。就民事审判监督而言,老百姓有刚需,中央有明确要求,检察机关有法定职责,所以说,我们必须下大气力强弱项、补短板,把民事检察做强做好,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民事检察监督产品,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凸显检察作为。

怎么打造民事检察“强化版”?首要的是解决民事检察队伍力量不足、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考虑采取四条途径来解决:一是从律师、法官中招录专门人才;二是与法院开展相互挂职交流或跟班学习;三是借外力“外脑”,从专家学者中聘请特约检察员;四是开展一系列的专业培训。

其次,做强民事检察还要解决所办理案件的数量,也就是案件规模的问题,通过无门槛式受理,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的数量。

第三,做强民事检察要提升监督质效。注意办理典型案件和类案,通过选择具有典型意义、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错、创新、进步、引领性的案件提出抗诉,起到抗诉一件、影响一片的作用。目前,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重点应放在对民事执行的监督上。而省、市级院则是要打通案件受理的门槛。

跟着大局走 找准切入点

记者:公益诉讼也是检察工作的一个热点。安徽是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您觉得全面推开后怎么样才能做实做好?

薛江武:我们不能简单把提起公益诉讼看作是一项法律监督职能的增加,而应认识到这是检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一个重大使命担当,既是法律责任,也是政治责任,更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从安徽的实践看,最深切的一个体会是,这项工作必须融入大局,找准切入点。只有紧跟大局开展监督,才会形成共识,才不会被认为是在“挑毛病”。今年安徽提出要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攻坚战”,我们把它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效果非常好,党委肯定,政府支持,环保部门也欢迎。

其次是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政府支持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省政府还牵头建立了由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及相关行政机关参加的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把监督变成了共赢,得到被监督部门的理解、支持。

再次是要讲究监督的方法,通过多沟通努力形成共识。碰到个案要多用诉前程序,少用诉讼程序;一定要起诉的案件,也要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同级政府。

最后是要借力发力,争取好的社会效果。要善于借人大之力、借监察之力、借媒体之力、借百姓之力,解决发现难、取证难、监督难等诸多难题。

记者: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检察建议都是一种法定的监督方式。怎样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大家也在热议。您怎么看?

薛江武: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聚焦法律监督、深耕主责主业中,如何增强它的刚性,安徽省检察机关也在不断地进行探索。

增强刚性,首先要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保证建议精准、合法、可行;其次,要提升检察建议的认同度,树立检察建议的权威。以公益诉讼为例,我们考虑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检察建议向人大报备制度,也就是检察机关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前不久,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就专门写入了报备制度。二是建立向被建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抄送副本制度。三是行政部门接到检察建议要按期回复,如不采纳要说明理由,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将依法提起诉讼,并由同级人大监督判决的执行。四是建立检察建议年度报告制度。将检察建议每年发出多少、采纳情况如何、未被采纳原因等,形成年度报告,报同级党委、人大、政府。五是可以尝试对事关重大的检察建议实行公开宣告和公开听证,增强检察建议的强制性。

记者:我们谈的“新三版”,很多是检察工作中的热点、热题、热议。您怎么看这些“热”?

薛江武:热,就是充满活力。就是社会关注,就是司法需求,就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回应点。热点、热题、热议,往往也是工作的难点,更是工作的突破点、增长点。安徽检察将一如既往盯住热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实现新的增长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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