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滨城区:三模式助推检察建议提质效
时间:2018-09-26  作者:郭树合 崔爱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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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崔爱芹)“下面,由我院副检察长罗振华宣读检察建议书。”8月24日下午,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正在进行。

检察建议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至关重要,但近年来检察建议时常存在定位不够明确、建议质量不高、监督效果不理想等突出问题,影响了检察建议作用发挥的质效。滨城区检察院立足实际,今年初探索建立了检察建议办理、送达、跟进监督的规范化模式,从场所建设、程序设计、送达模式、信息化辅助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化设计,有效促进了检察建议刚性效果的发挥,提升了监督质效。

检察建议规范化办理模式,即按照省院提出的监督业务办理模式,推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对公益诉讼线索统一受理、集中管理,严格证据调查、收集,对每一份检察建议都反复斟酌,保证做到有理有据,说理充分,切实可行,力求达到规范、严谨;检察建议由办案人完成初稿,公益诉讼团队修改完善后,由研究室按统一标识、格式、编号后印制。

检察建议规范化送达模式,即在筹建的公益诉讼办案区内,单设公开送达室,以场所规范助推办案规范。制定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方案、公开送达程序,对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的议程进行了规范设计;同时,通过多媒体示证,将作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证据、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出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检察建议规范化跟进监督模式,即邀请人大、监察委等单位人员及人民监督员等到场旁听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并举行座谈会,征求对公益诉讼及公开送达活动的意见建议,形成多方联动的合力监督机制;尝试建立行政违法相对方到场旁听制度,使其通过旁听了解其行为的社会危害,从而主动整改,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对检察建议的回复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必要时采取公开约谈、公开听证等形式,评估行政机关的整改落实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活动形式新颖、氛围庄严,能引起行政机关的足够重视,对督促尽职履责、落实整改具有积极作用。”在公开送达活动结束后召开的公益诉讼座谈会上,滨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孙延滨对公开送达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检察建议规范化的三模式,从场所、仪式、程序等方面为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提供了刚性保障,有助于提升监督实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罗振华介绍说。自今年年初实行检察建议办理、送达、跟进监督以来,该院共送达检察建议6份,接受送达的行政机关代表都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监督内容积极整改,并以此为契机,依法行政,更好履职。检察院通过跟进监督检验,行政机关的整改效果均达到检察建议的要求。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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