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文明接待室
时间:2018-09-07  作者: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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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名称:最高检首次对控申举报接待室给予表彰

地点:北京

时间:1993年12月

199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检查考评,决定对36个检察院的控申举报接待室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同时,对8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接待室给予表彰。

自1992年1月3日最高检下发《关于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条件和评比方法(试行)》的通知以来,截至1993年6月底,全国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各级检察机关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检察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取得显著成效。64%的三级检察院共有专用来访接待室2052个,比1991年增加555个,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投诉。各级检察机关共接访11.1万余人次,使886个上访老户息诉,重复上访率由30%下降到10%。同时,控申机构的建设也得到加强,截至1993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有控申机构5439个,比1991年增加52个,控申干部11981名,初步改善了控申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的状况。

通过评比活动,各地共涌现出550个省级院授予的文明接待室,各省级院向最高检推荐了146个。最高检经过精心组织,对从中筛选出来的44个单位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考评。考评采取统一制订的评比标准和记分方法进行,最终的评比结果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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