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进校园讲法治课
时间:2018-09-06  作者:杨傲多  来源:法制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杨傲多)9月4日10时10分,四川省崇州市最偏远的乡镇学校之一——三郎镇学校第二节课铃声准时响起,初二一班教室走进一位笑容亲切、身着检察蓝色制服的老师,她就是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瑶。

“同学们好,我叫吕瑶,是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也是一名检察官。很高兴来到三郎镇学校,见到聪明可爱的你们,交流分享我关于法治问题的体会和经验……有同学能够回答我,为什么我们要上法治课吗?”吕瑶一番自我介绍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大家纷纷举手回答。

“同学们说得非常好,我再补充一下。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负有法定的法治教育责任。同学们,学习法律既是你们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吕瑶补充道。

接下来,吕瑶以宪法学习为重点和主线,为同学们讲授了生动的法治第一课。

“同学们有没有注意到,宪法第五条短短的100多个字中就出现8个诸如‘全部、所有、一切’这样的绝对词,这在其他法律规定中是很少见的。为什么呢?因为,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理解宪法与每个人的联系,吕瑶讲起了虚拟人物小明和宪法的故事。

“小明还是婴儿时,他的爸妈有义务保护他、抚养他,不能虐待他、遗弃他;6岁那年,小明到了上学年龄,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8岁时,小明行使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2岁大学毕业,小明得到一份编辑工作,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吕瑶说,从小明出生到成年直至一生,宪法都与之相伴,充分说明了宪法作为“母法”的重要性。

十年前,三郎镇学校在“5·12”大地震中遭受毁灭性破坏,但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三郎镇学校成为灾后第一所复课的学校。吕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希望同学们感恩奋进,在美好蓝图上描绘自己的未来,书写中国的未来,铸就中华民族的辉煌复兴。

40分钟的时间飞逝而过,下课铃声响起,“起立,敬礼,老师辛苦了,谢谢老师”,同学们行礼后热烈地鼓掌,教室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面对孩子们意犹未尽的眼神,吕瑶说:“成都市检察院‘亮晶晶’团队将在你们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我们不仅会再来,而且会常来。欢迎同学们参加明年成都市检察院举办的法治夏令营,成为一名维护公平正义的‘小小检察官’。”

记者了解到,吕瑶是以成都“亮晶晶”团队成员身份为孩子们授课的。

初二一班班长陈楠茜说:“吕老师的法治第一课讲得很充实、很生动,让我懂得了不少法律知识,特别是宪法知识。今后,我一定尊崇宪法、法律,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