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晋三市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时间:2018-08-29  作者:倪建军 张启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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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保障黄河流域绿色发展

陕晋三市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陕晋三市检察人员在考察调研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状况,听取水利工程人员介绍情况。本报记者倪建军摄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张启飞)为共同保护黄河流经区域生态安全,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近日,陕西榆林和山西忻州、吕梁三市检察机关在陕西省府谷县召开以“保护黄河母亲河”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榆林、忻州、吕梁三市检察院及13个黄河沿线基层院检察长和部分民行检察干警等50余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陕西、山西两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陕西省检察院的要求,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与山西省忻州市、吕梁市检察院率先尝试,对当地的黄河生态环境状况进行深入调查,联手开展黄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就建立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行积极磋商,出台了三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黄河母亲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

据介绍,该机制包含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线索移送、个案沟通等内容。工作内容确定围绕黄河流域陕西榆林,山西忻州、吕梁段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监督公民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导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受到侵害的行为,保护领域涵盖了黄河水资源,沿黄森林、草场和湿地,以及黄河流域沙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

“开展黄河母亲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榆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对三市检察机关此举十分赞赏,认为这是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是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形成维护公益的工作合力,将为黄河流域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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