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打造好“枫桥经验”检察版
时间:2018-08-23  作者:刘帆 范跃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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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好“枫桥经验”检察版

——走进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

1991年,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刑一科(现为侦查监督部)科长杨泽纪(中,已退休),召集干警讨论案件。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7月30日

●现任检察长:谢剑(第八任)

●干警人数:10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28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人,35周岁以下干警56人

●最高荣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帆 记者范跃红)环卫工剐花奔驰车被索赔8000元,最后不仅无需赔偿,车主反而还为其介绍更好的工作……没错,这戏剧性的一幕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了,而促成这一切的是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的检察官。

在诸暨市检察院3楼的检调对接和解室,记者见到了正在布置和解案例墙的案件管理部主任宋秀胜,他向记者讲述了该案背后的故事。

53岁的老张是名环卫工人,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清扫街道卫生。可是,他为什么会去剐花奔驰车呢?原来,奔驰车主晚上经常乱停车,将奔驰车停到马路边上,而这片属于老张的责任区,因此车子所停的地方经常清扫不干净,环卫部门经常扣老张的工资。被扣了几次工资之后,老张非常恼火,便拿着钥匙剐花了奔驰车。车主向老张索赔8000元。

“案件到了我们这里之后,我们发现老张家里就他一个人,每个月拿着1600元的工资,确实无法承担8000元的赔偿,而且车主本身也有过错,因此就主动进行了调解。”宋秀胜对记者说。

最终,车主主动放弃了索赔,双方相互道歉,达成了和解。

“今天上午我给老张打电话问他的近况,没想到因为此事他和车主熟悉起来,车主主动给他介绍了汽配厂的工作,现在他一个月能拿到3000多元的工资。”宋秀胜说,近期他们还打算将双方请过来进行回访。

本来8000元的索赔一分钱没有赔,不但达成了和解,化解了矛盾,还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而这正是检察官积极履职,践行“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诸暨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善治为目标,以创新为引领,在坚持践行“枫桥经验”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正如该院检察长谢剑说的那样,“我们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运用‘枫桥经验’的相关理念和方式方法,首先想到能不能通过办案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也正是由于诸暨检察人的积极履职,2017年该院检调对接总案件量近200件,也就是说,一年中有10%的案件是通过“检调对接”进行调解的。“中国法学会当时来调研‘枫桥经验’时,听到这个数据后,告诉我在其他地方是达不到这么多的。”谢剑说,“检调对接可能占用了较多的办案时间,但是最终效果是让整体的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得到节约。”

胡忠毅是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是一名老检察,大家都亲切地称他“胡专委”。他从1984年进入诸暨市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反贪、侦监、控申、监所等多个岗位上工作过,单单在控申部门就干过9年,是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亲历者和见证者。谈起这些年检察机关的亮点做法,胡专委说道:“这是靠着一代代检察人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许多成绩。”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如何从检察方面去发展去践行,摆在了全体诸暨检察人面前。“我们经过全院大讨论,提出了‘源头检察’的理念。”谢剑向记者介绍说,“源头检察”实际上是根据检察工作的定位和责任,融合“枫桥经验”所倡导的一种实践,也是对“枫桥经验”的细化和具体化。

“检察工作的源头为了谁?一切为了人民。”采访最后,谢剑说道:“我们通过抓早抓小抓源头,从源头出发办好案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善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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