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依法履职促进生态修复获市长点赞
时间:2018-08-22  作者:范跃红 范宝华 毛凌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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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是政府解决问题的好帮手”

浙江兰溪:依法履职促进生态修复获市长点赞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范宝华 毛凌飞)近日,当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检察监督部干警第五次登上该市灵洞乡姚坞坪石灰岩矿区时,发现平静多时的矿区又是机器声隆隆的热闹景象。

灵洞乡矿山资源丰富,水泥是主产业,也是村民致富的主渠道。在当地,由村民注册成立的东升、石磊两家矿产公司是村集体经济的支柱。2013年底,两家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扩大开采范围,林地因此被毁。案件发生后,矿区生产被叫停,但如何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资源间找到平衡,成为考验当地政府的难题。

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兰溪市政府今年将完成灵洞矿区整合列为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就东升、石磊两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的相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经多次实地勘察,决定以民事公益诉讼对此案立案调查。由于发布公告后仍没有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浙江省检察院指定,该案由兰溪市检察院管辖。此后,检察人员多次前往被破坏区域勘察,利用无人机收集了林地被破坏的证据。

经查,两家公司均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分别在姚坞坪石灰岩矿区和鸟巢岩石灰岩矿区开采矿石,其行为改变了被占用林地的用途。经鉴定,两公司新增开采面积分别为3.9586公顷和1.2849公顷。

考虑到该案所涉两个矿区未来仍将继续开采的实际情况,该院确定以赔偿损失的方式要求两公司对被破坏林区进行生态修复。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经检察、农林、环保等部门与两家公司磋商,并听取专家意见、委托评估后,最终确定复绿赔偿及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近242万元。今年5月,由兰溪市环保局牵头,在该市农林局见证下,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签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于3日内悉数缴纳了相关款项。由于这笔款项的使用时间跨度长,为保证后续工作顺利实施,兰溪市建立了公益诉讼财政专户。

“公益诉讼是政府解决问题的好帮手!”得知此案顺利办结,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蔡艳高兴地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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